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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響應政府拼經濟,打算結束上班族的生活,改做生意當老闆;為了籌措資金,決定賣房子。他要注意的稅捐問題有哪些呢?

  賣房子無論賠錢或賺錢,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後次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要檢附原始交易證明文件,將該筆交易所得合併申報或將財產交易損失扣抵財產交易所得。

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時,就算是賠錢賣房子,國稅局會依照財政部所定的標準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計算交易所得。

 

  如果小周出售的房子是自用住宅,他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的綜合所得稅,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子價格如超過原出售價格,可以在重購的房子完成移轉登記的年度,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從應納的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不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適用。

  房屋的基地,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選擇適用一般土地或自用住宅用地之稅率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有關土地增值稅部分,小周就要參閱「換房子」,才能掌握節稅的秘訣。

 

資料來源: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5792&ctNode=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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