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1個人在臺北工作,在北投租了1間公寓,租金每月1萬元,每月初付款,與房東訂了1份租約,並於簽約時,付了押金5萬元。
為瞭解是否涉及印花稅,便以電話向稅捐稽徵處服務中心詢問,經詳細解說,原來租賃契約本身不是印花稅課徵範圍,免貼印花稅票;但是如果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時,就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房東應該依照收受金額的4‰貼印花稅票。
小周1個人在臺北工作,在北投租了1間公寓,租金每月1萬元,每月初付款,與房東訂了1份租約,並於簽約時,付了押金5萬元。
為瞭解是否涉及印花稅,便以電話向稅捐稽徵處服務中心詢問,經詳細解說,原來租賃契約本身不是印花稅課徵範圍,免貼印花稅票;但是如果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時,就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房東應該依照收受金額的4‰貼印花稅票。
小周響應政府拼經濟,打算結束上班族的生活,改做生意當老闆;為了籌措資金,決定賣房子。他要注意的稅捐問題有哪些呢?
最近房地產景氣比較熱絡,銀行的貸款利率又低,小周和相戀多年的女友準備要結婚了,他盤算著積蓄和收入,可以買個房子好迎娶佳人,共組一個幸福甜蜜的家庭。所以,就積極的到處找房子,小周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政府為施政,必須要有一筆龐大而又穩定的財源,因此
依法要向人民或企業課徵租稅,以便建設國家,促進經濟發